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申请地方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免予考试,直接换领地方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军队、武警部队有关规定,持军队、武警驾驶证不能驾驶地方车辆。持军队、武警部队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
所需材料: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6、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提交复员、退伍、转业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第二步: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三考试(合格后);
(换A、B类驾驶证的)第三步: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换A、B类驾驶证的)第四步: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办事时限:
免于考试的一个工作日发证需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参加宣誓仪式的当日发证。
相关说明: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的,除科目一之外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
4、申请人应当在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后三年内完成各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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