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屋买卖还要去房管局过户吗

一、无产权房屋买卖还要去房管局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具体原因

1、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2、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无房产证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没有备案的,也就不存在过户的事情。

对于可以办理出房产证,但暂时还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子过户的话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这个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赠予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一、赠予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赠与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赠与行不为得违反法律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

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实缴”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负有足额到位的义务。因此,实缴资本不足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不仅仅看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有买卖事实的存在,诸如交付货款、支付货物等行为的发生,也可以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手房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二手房代签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民法通则》第63规定,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为了保障代理行为的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签署合同的不是业主本人,而且对方没有授权委托公证书,那么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若对方不愿退还定金又不愿意继续出售该房屋则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产权登记作为现代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产权确认功能,是指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承认并保护房地产与其权利人之间的法律支配关系;二是公示功能,是指将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口头合同自哪些时候生效

口头合同自哪些时候生效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共同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共同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当事人共同签字盖章、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

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条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而租赁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的,当事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一、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如下:  首先,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1、自然人之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
2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