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携带《就业登记花名册》,补缴起、止月份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补缴审核通过的,单位或个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参保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
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应到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2019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单位社保补缴说明已经在以上的文章当中为大家进行了非常详细的介绍。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时候需要提交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工资凭证和社会保险补交的相关申请书等。不过现在的用人单位到了社保局的办事大厅以后,在社会保险补缴的这件事情上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指导的,主要是员工如果发现自己的社会保险有断缴的情况,自己要及时的督促公司才是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