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范围有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三大部分。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新农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住院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慢性病就医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普通门诊复式处方、门诊交费发票;大病统筹报销需提供的证件:户口本、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合疗首次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