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非机动车号牌补领办理的位置在咸阳市渭城区咸宋路车辆管理所。
1、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发票)
3、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