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szum.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员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审查结果和现场情况提出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当次有效。
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事项所需的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到市城管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szum.gov.cn)上免费下载。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员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审查结果和现场情况提出意见,作出许可决定。
4.办理结果
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当次有效。
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