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提出再生育申请,待审批后方可怀孕生育。
必须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
单独二胎
1.只有一孩的夫妻
2.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3.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
已有一孩
夫妻已有一孩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生育二胎: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
2.夫妻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婚夫妇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
4.在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少数民族夫妻
1.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2.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3.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4.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