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机动车查验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全程网办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正,2012年9月12日施行)的规定。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正,2012年9月12日施行)的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相关规定,核对申请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⑴符合相关规定,签发《机动车查验记录表》;⑵不符合相关规定,责令整改
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⑴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⑵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退还申请人资料,应当向申请人书面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相关规定,核对申请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⑴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⑵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退还申请人资料,应当向申请人书面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符合规定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号牌号码》,不符合规定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下载][下载][下载]
符合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号牌号码》,不符合规定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