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扩大拍卖公告范围的,但扩大公告范围产生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1、竞买者可以通过报纸和网站的公告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动产会进行30天以上的公告,竞买人也可以趁此期间到项目当地了解物业具体情况和风险。
2、如果确定有意参与竞拍,那么就可以将保证金打到法院的指定账户中,保证金约为房屋评估价的5%。
3、凭借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如果是公司参与竞拍就可以拿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如果竞拍成功,竞买人可以拿到《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去房管部门过户。如未能夺标,拍卖结束三天之后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5、拍卖当天,竞买人就能凭账户和密码登录电子竞价系统或到竞买现场参与竞拍。
6、拍卖收费范围包括,拍卖佣金收费和其他收费,如鉴定费、保管费等。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