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预审: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预审,并通知申请人到办税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征收服务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为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审查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和决定。经层报终审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受理窗口。
5.获取办理结果:受理窗口应在获取审批结果的当日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办税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资料。
2.受理:征收服务窗口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为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和决定。经层报终审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受理窗口。
4.获取办理结果:受理窗口应在获取审批结果的当日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