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三)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本人出生证明。
在大陆停居留的台湾居民应当按照《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后申请办理台胞证。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才可以办理。
来源:国家移民局(https://s.ni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