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含首次转正定职)取得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1、所需材料
①、《职称证书发放审核表(初、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本人填写后,由单位审核盖章;
②、登报挂失的报纸一张(需登广西日报或南宁日报);
③、原取得职务资格批文原件和复印件,或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④、由本人现所在单位开具的遗失补办证明;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⑥、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一张。
2、办理程序
由持证人登报挂失后,携带以上所列材料。经评审取得的中、初级(无主管局的单位)和在我办办理的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转正定职称的证书直接由市职改办办理,高级资格证书报我办再统一送自治区职改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