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每一年的六月到七月
缴纳社会保险指标:申请人在成都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9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连续居住”,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按1分/年累积计算。居住证需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东进、南拓、北改区域,以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单位名册为准;在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以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计算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申请人就业地转移:指申请人就业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变更为准,就业时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