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经济组织为参保人办理停保:
由经济组织填写《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停保申报表,加盖公章后,送镇(街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加具意见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送表,从下一个缴费周期起停止缴费。
个人停保:
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打印《办理结果复核单交参保人确认,参保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从次月起停止缴费。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相关文件
《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