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加盖企业公章,免冠彩色相片一寸一张。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照片格式:JPEG尺寸要求:26mm×32mm像素要求: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要求:350dpi,24位RGB真彩颜色模式
三、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市交通运输局驻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可要求邮寄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道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证件有效期6年。在汕头市中心城区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在车辆经营权期限之内,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提出续期换证申请;若车辆经营权到期,证件收由原许可部门收回。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市交通运输局驻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或可要求邮寄办理结果。许可证件为《道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证件有效期6年。在汕头市中心城区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业务。在车辆经营权期限之内,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提出续期换证申请;若车辆经营权到期,证件收由原许可部门收回。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