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香洲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查看。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持受理单到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材料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盖申请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包括工程设计图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才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