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附件9公路路政许可条件第十二点1.申请许可事项主体、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铁轮、履带等有损路面的车辆只允许短途行驶公路,已提交了行驶方案。另外,大型机械行驶公路已采取了公路防护措施和交通安全措施。3.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以及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已经征求相关意见或者签订了相关民事或者行政协议。4.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
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三条提出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9目规定的路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路政许可申请书》;(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三)车辆前45度角和对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清晰彩色照片各一张;(四)通行方案(含通行路线和时间、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所经路段的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目下列事项为路政许可事项:(二)占用、挖掘公路:9.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路政许可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负责所管辖公路路段的路政许可工作。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申请人可以到许可机关服务窗口提交路政许可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等方式提交路政许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路政许可申请。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应当提交委托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