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法查询。
受理申请后,由北京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下设的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审定报告。教材审定委员会根据审定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出通过、重新送审或不予通过的结论,以《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编写审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方式告知申请人。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此时间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专家评审时间根据实际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