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特别要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位负责人说。
此外,这项改革确定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力争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改革影响最大的是数量众多“中人”群体。依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放过渡性的养老金的办法。“相信有关部门经过了测算。”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荣表示,这部分人的待遇通过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不会大幅降低。
另外,决定中提到的职业年金也将是保证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金不至于大幅降低的一个有利工具。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对南-都记者说,在制度统一之外,未来或许仍会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差异的一点,或许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此前曾介绍改革思路的“一个统一”和“五个同步”,其中就包括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昨日出台的决定也明确说,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形成职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金的补充。有观点认为,推动职业年金建立,也是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大幅降低,减少改革阻力。
“这个比例其实很高。”封-进教授告诉南-都记者,而目前在企业年金方面,有企业年金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数量的0.5%,由企业年金的职工数只占7%。只有少数企业职工有企业年金。
“由于企业负担过重,企业年金自愿交的比例很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如果强制执行,未来新的一个待遇的差异或许会体现在职业年金上。”封-进说。
不过,封-进教授表示,职业年金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本身也有吸引人才和促进廉政的“金手铐”作用,怎么样在建立职业年金的同时,“推动企业年金建立,可能是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