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材料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加盖申请人公章
材料清晰,真实
材料清晰,真实
材料清晰,真实,加盖公章
材料清晰,真实
包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材料清晰,加盖公章,且注明与原件相符
图片或复印件清晰,注明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