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已婚的与他人有暧昧关系的,如果没有做出通奸、同居、重婚等的情形时,不算是出轨的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出轨行为:
1、通奸
通奸指的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实际上,通奸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负有赔偿责任的行为,但是在法律实践中,法院会适当向无过错一方倾斜。
2、同居
同居指的是没有夫妻关系的两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婚姻法明确规定,同居行为人属于过错方,另一方可以就这一过错行为提出损害赔偿。
3、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依然以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还有上述行为。重婚也是法律规定的有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证明出轨、婚外情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