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自然日)
二、办理材料
申请表采用A4纸;须申请人签字;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登记表采用A4纸;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协议书采用A4纸;须申请人签字;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保证书采用A4纸;须申请人签字;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原件备核
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幅面,上下排列,方向一致;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1.毕业证书需复印编号页及公章页;2.中专学历以上院校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原件(需盖学校公章);3.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三、法律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订)(2017年)
第九条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相应的导游规模、有相应的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有稳定的执法队伍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2017年)
三、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98项导游证核准,下放实施机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3号)(2017年)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