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实行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的方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学校的学位计划及划片工作。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调整划片范围要慎重稳妥。
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学校要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备案后的招生方案、招生简章、《2019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9年初中招生承诺书》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1)政府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
(2)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等工作与公办学校学位确定同时开展。
(1)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可报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或自主招生)。第一批:艺体特长生学位确定,第二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第三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初中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
(2)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的随机派位。具有郊区新城户籍及已在郊区新城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随机派位。具有青羊区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每位学生限报上述6所学校(校区)中的一所学校(校区),互不兼报。
(3)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成都市统一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1)成都市本地生与外地生
成都市本地生:学籍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成都市就读初中,并已进行了信息采集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外地生:学籍及户籍均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以外的小学毕业生。
(2)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
报名时间和方式:学生于6月4日-12日通过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了信息采集的学生凭已有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志愿,外地学生须在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成都市本地生可填报一个随机派位志愿和三个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第一个志愿与随机派位志愿相同。外地生只可填报三个自主招生志愿。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学生应依序填报,若多所学校拟录取同一学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
(3)随机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计划30%的名额由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剩余计划可采取面谈等方式确定。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学位;学校随机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时,则直接录取所有随机派位报名学生。
温馨提示: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在市教育局指导下,按统一时间、统一软件、统一工作程序等要求开展,区属学校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自主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7月4日。开展面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温馨提示:民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