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可办理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通过实地查勘和会审论证后,拟出审批意见稿;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4个工作日内有关股室进行会签,由办公室核稿后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县水利局水政股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水政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递交的资料进行检查,若检查资料不完备,则在5天内对递交的资料的完整性提出检查意见,限时补充材料或作退回处理,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通过实地查勘和会审论证后,拟出审批意见稿;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4个工作日内有关股室进行会签,由办公室核稿后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连南县水利局水政股领取办理结果文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