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内就可办好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损坏的需要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