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结期限是12个工作日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1.申请人向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审核;
3.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4.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及其他办结材料。
1、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