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12月26号,北京朝阳法院与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执行阶段启动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工作机制。朝阳法院现场签发了北京市首个“公证调查令”。
上午10点半左右,长安公证处公证人员XXX等2人持法院出具的公证调查令、身份证件及介绍信,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XX派出所,在民警的配合下,通过系统很快调取了XXX的身份信息。随后,二人将调查结果反馈法官,法官当即通过执行办案系统,对XXX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6日上午,朝阳法院与长安公证处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案件执行阶段合作开展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工作。今后,朝阳法院的执行案件,根据案件办理需要,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决定,可以委托合作的公证机关协助法院开展调查工作。据悉,法院委托公证机关调查,在全市尚属首次。目前,相关工作尚在试点阶段。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