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
当事人向当地的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核
收到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允许当场更正。
第三步: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办理。
第四步:办结
审核通过者发予许行驶证。
初次申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