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7)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与营业单位的登记机关不同的提交。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
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原件
公章已缴交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的提交。
三、办理地点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机构
仁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