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惠阳区淡水镇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二、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十条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关于修改的决定》(2011年)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此事项只支持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收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并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将申请材料转至受理审核部门,受理审核部门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需要补正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如需进行图纸评审,还需召开施工图设计评审会议),经审查,如需对编制文件进行修改的,出具《关于···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书》;若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合理,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符合审批条件,出具《关于···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