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内容完整。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内容完整。
同意备案。
将处理情况送达申请人。
二、办理机构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条件
五、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