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证遗失证明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表格并填写)
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