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参保申请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参保申请表;
2、参保资格申请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至10月31日,其中2010年12月31日前到达60周岁的人员的申请时间原则上为5月7日前;
3、2012年12月31日前到达60周岁的参保人员同时填写《补缴申请表、《待遇申请核准表;
4、提供资料: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一寸免冠近照一张,(2010年未到60周岁人员**信用社存折复印件一份,扣款托收协议);
5、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同时携带相关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指第二代残疾证二级以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