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办理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136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39、40号质监局窗口,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实地核查
产品检验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以及涉及跨县区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受理权限应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①申请书封面“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应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并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受理权限,“申请类型”应注明相关类型,申请书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②申请书相关情况应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并按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③申请书“表二申请产品基本情况”应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并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受理权限;④申请单位按要求应签订“申请书相关承诺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签字。2.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企业营业执照应有效。4.申请材料齐全,格式正确或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以及涉及跨县区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审核要点。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受理权限应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①申请书封面“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应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并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受理权限,“申请类型”应注明相关类型,申请书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②申请书相关情况应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并按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③申请书“表二申请产品基本情况”应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并符合《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16〕第1号)受理权限;④申请单位按要求应签订“申请书相关承诺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签字。2.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3.企业营业执照应有效。4.申请材料齐全,格式正确或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合格、不合格
(一)审核要点。1.实地核查材料完整、有效、签字齐全;2.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准确、全面核实;3.核查记录填写详实、条理清晰、具有可追溯性;4.核查结论内容充实,全面反映核查过程中的问题;5.由审查组在现场提取的环保、土地、安全许可证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材料,审查组在现场查验原件后上报相应复印件,并签字确认;6.发证检验报告份数、格式、签字符合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标准现行有效,检验项目齐全,符合实施细则要求,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具备发证检验资格。7.其他资料:①审查考核组报送其他资料是否完整齐全;②所有资料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正确。
1.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报批要求;2.不符合法定条件,不符合报批要求。
(一)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1.审查岗审查意见正确的,决定同意;2.审查岗审查意见不正确的,决定不同意。
制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正、副本及附表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下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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