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如何办理集体户口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2、应届专科生,3、技能人才入户,4、积分入户。
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
二、入户条件
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www.scrc114.com)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三、资料准备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需为成都市);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三者任选其一;
6、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将上述材料交到我处22个工作日后
集体户:办理集体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等相关材料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地址:莲桂南路66号)。
私人户:办理家庭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入户地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
五、成都单位集体户设立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本单位设立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或集体宿舍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原件)
5、落户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原件和复印件)
六、成都单位集体户设立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机关进行审核: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