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报告;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