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补贴,补贴资金计入个人账户。
具体标准为:
选择1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50元/年;
选择3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60元/年;
选择6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70元/年;
选择9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80元/年;
选择12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90元/年;
选择1500元/年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100元/年。
二、持有《杭州市家庭困难求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证和《杭州市残疾人生活保障证的人员符合条件参保的,政府补贴标准:
选择100元/年缴费档次的,个人缴费由政府承担;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补足。
例一:张某,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家庭困难求助证,选择100元/年缴费档次,其实际需要缴纳的费用为0元/年(100元-100元)。同时,政府给予50元缴费补贴/年。
例二:李某,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残疾人生活保障证,选择300元/年缴费档次,其实际需要缴纳的费用为200元/年(300元-100元)。同时,政府给予60元缴费补贴/年。
三、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其所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有效期不满1年的,财政按年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