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0自然日
是否属于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审计方法取得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定性,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出具审计报告,市审计局有权处理的就直接进行处理处罚;无权处理的将相关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