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机构
揭西县城乡规划局
三、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揭西分厅,按申报材料目录要求逐项上传有关电子版材料。
(2)受理。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区工作人员收到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后,按首次申报材料目录要求进行逐项确认。如网上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网上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依照要求全部补正的确认其通过受理。网上受理通过后,请申请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到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区。
(3)审查。材料审查:承办人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在相应的审批时限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审批。实地勘察: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实地勘察的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4)核准。局分管领导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做出准予或者不予的审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核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古树名木迁移批准文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