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首先要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就是,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通过办事大厅或网站都可以获取,个人对企业不满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方式:市长热线;媒体新闻热线等等。
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本着客观、公正、真实的态度来反映问题、维护权益,如果编造、诋毁,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哦。
要注意收集保存企业违法违规的证据,比如考勤表、工资单、罚款单等等,涉及劳动环境的,最好提前拍下图片。
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