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养老金2020年上调多少
浙江省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二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综合补贴(150元)等补贴项目。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二、退休养老金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3、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