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2)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3)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4)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5)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二、办理材料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人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局同意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在建设银行连南分行缴存保证金,提供缴存依据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人做好申请
申请资料、、申请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提供完整矿区批复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专家同意通过的方案
提交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方案
专家评审通过
提交方案
省国土厅出具备案证明
提交报告
提交批准书
提交采矿证
提供测量图、坐标
提供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业务子系统报盘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