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