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取得资格证书。
b)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c)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数量限制
二、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四、办理机构
市建委
五、办理材料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2011年)14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