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附件9 公路路政许可条件 第八点 1.申请许可事项主体、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施工、施工险情应急方案应当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文本,所提交的文本已经监理单位或者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3.有施工或者施工中标协议,公路维修养护单位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施工作业现场组织、安全保障措施、施工险情应急方案均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进行编制和设置临时交通标志。4.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五十一条 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二条 提出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8目规定的路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路政许可申请书》;(二)公路维修养护单位施工资质复印件;(三)公路维修养护单位中标通知书或者公路维修养护协议;(四)施工组织方案、交通分流疏导方案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所经路段的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十五条第二款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路政许可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负责所管辖公路路段的路政许可工作。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目 下列事项为路政许可事项:(二)占用、挖掘公路:8.公路维修需要封闭半幅以上公路路面;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申请人可以到许可机关服务窗口提交路政许可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等方式提交路政许可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路政许可申请。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应当提交委托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