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D厅
二、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三、办理地点
博罗县罗阳镇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D厅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17(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博罗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blzwfw.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颁证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不予颁证通知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颁证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不予颁证通知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