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管理部
电话:024-22713659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电话:024-23936201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电话:024-25891893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电话:024-23495673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电话:024-24357993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区管理部
电话:024-23751057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电话:024-23341206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电话:024-89601612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电话:024-89138568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电话:024-27627763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电话:024-87828903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电话:024-87115883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电话:024-87338256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电话:024-62036688
地址: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职工本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③ 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 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④《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
⑤ 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