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失业证办理地点
镇江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
二、失业证办理对象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三、失业证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大专以上学历须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用人单位招用的须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劳动者灵活就业的须持灵活就业证明;
7、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劳动者,失业后须持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