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的规定,驻锡部队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高级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来锡落户。副营职或副科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的五级以上士官。
办理手续: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任职命令或应征入伍登记表、结婚证、有关户籍证明或需要提供的待业手续等。
办理程序:部队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户政接待室--->派出所户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