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新会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条件
1)获得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2)房屋来源合法,办理了《房屋产权证》3)房屋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取得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经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公司做出安全鉴定4)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5)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6)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7)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8)设置报警装置9)门窗设置防护设施10)建立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11)建立当物查验、保管制度12)建立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应13)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14)建立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三、办理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提供即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约。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